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和南山区、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
(四)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建筑屋顶改造的范围包括:城市核心区、文化中心和商业繁华区、多层建筑住宅区、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大运场馆及大运签约酒店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
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及早动手,分步推进。第一步:从现在到明年春节前是起动阶段,形成工作声势,完成一批示范项目,初步见到成效,推动面上工作;第二步:从2010年春节到201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规模效应;第三步:从2010年8月到2011年8月大运会召开之前,大见成效,全面实现总体行动目标。今后,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环境管理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
以打造全国最美丽的花园城市为目标,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实施全方位的花卉布置工程,营造出花团锦簇、热烈祥和的城市景观。花卉布置的主题为:"先锋深圳、青春盛会、花海迎宾"。大运会赛时花卉布置总体结构为:"两心花港(大运中心和市民中心)、三线花廊(三条交通干道)、六门花境(机场和5个口岸)、八区花海、处处花园"。按照长期景观和短期景观有机结合的原则,采用灌木花卉和草本花卉相结合的形式,丰富园林景观。其中灌木花卉以大规格的盆苗为主,主要为小叶紫薇、簕杜鹃、软枝黄蝉、龙船花、扶桑、琴叶珊瑚等8月份开花品种,种植形式以组团式、自然式为主,以确保一定的体量。同时利用边坡、斜坡、围栏、中间隔离带、立交桥等地方大力推广种植市花簕杜鹃,凸显市花的景观效果。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委配合,各街道家具的设置单位具体落实。2010年春节前基本完成主、次干道两侧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201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整治工作结束后要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长期保持整治效果。
一、贯彻五项指导方针,抓住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和大运会这一历史契机,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
对新建大运场馆要配套设计建设园林绿化、灯光夜景设施,对纳入大运会比赛或训练的原有体育场馆进行整体环境美化,从绿化、雕塑、小品、水面、灯光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营造各个大运场馆的不同特色,白天体现建筑环境和谐之美,夜晚展示璀璨灯光夜景,打造出区域性视觉中心和景观亮点。
3.加强余泥渣土运输和处理的监管,建立"多管齐下,合力共治"的长效机制。
(五)城市照明改造和建设工程。
(一)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行动。
3.精心打造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等6条"星光大道"。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在深南大道、北环大道、滨海大道、笋岗路、南海大道、大运会主场馆周边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和中间绿化带悬挂LED满天星、氦气球灯、大运五彩系列灯等灯光饰品,并对花丛、灌木的自然形态进行艺术化景观处理,营造"星光大道"的景观效果。2010年春节前,完成"星光大道"试验段的建设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
2009年11月底前,市城管局出台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技术指引。2009年11月底前,市城管局起草深圳市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管理规定(草案)并送市法制办审查,2010年春节前发布实施。2010年春节前,福田区人民政府要完成不少于3条(段)道路(其中包括皇岗路福新村段、彩田路跨北环路段),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人民政府要完成不少于2条(段)道路(其中罗湖区包括布心路工业厂房段、罗沙路西岭村段),其他区(含新区)要完成不少于1条(段)道路两侧的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为下一步行动的全面展开进行引导、示范,各区确定的改造道路及改造规模须报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方可实施。2010年8月底前,全市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总任务量要完成50%以上,2011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采取清洗、粉刷、涂抹抗张贴涂料或修复、更新、拆除等方式,对外观陈旧、涂写张贴严重以及破损、废弃的街道家具,包括环卫工具房、路灯杆、报刊亭(台)、早餐车、停车场收费亭、垃圾箱、电话亭、阅报栏、招贴栏、公交候车亭、出租车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电箱、电话交接箱、电信设备箱、交通信号控制箱、有线电视端子箱、邮筒、消火栓、公共座椅等进行全面整理和修缮,确保这些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
1.2010年春节前,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清洁深圳百日专项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落实环卫全覆盖式管理,改善口岸、公路、铁路、预留地、待建地、建筑工地、河道、海域的卫生状况。
以上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
3.参照深南-新洲立交转盘的自然生态模式,宝安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广深高速公路宝安出口和鹤洲出口立交桥转盘、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对深南大道沙河西路立交桥转盘、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坂田龙景立交桥转盘(布龙公路与南坪快速路交汇处)、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对公明中心区回旋岛(建设路与长春路交界处)、坪山新区管委会负责对深汕高速坑梓出口立交桥转盘的绿化进行改造,并大量加种8月份开花灌木。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建筑立面刷新的主要内容包括:对陈旧破损的建筑垂直立面进行粉刷、翻新或改造,规范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招牌,合理安置或遮挡空调室外机,配备夜景灯光等。
2.继续推进"城市管理年"道路改造计划,将特区内主、次干道中的水泥路面逐步更新为沥青路面,提高路面"黑化率"。
1.对交通护栏、人行天桥、人行隧道、立交桥、交通隧道、车行涵洞、地面标线等进行清洗刷新。今后禁止利用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
4.对各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改造或刷新。
(二)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动。
以上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
1.市城管局负责对皇岗口岸、福田口岸、滨河路、红岭路、福龙路、香梅路、罗沙路及市民中心广场8个路段(区域)的绿化进行升级改造和提高;罗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对罗湖区体育馆周边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南山大道、东滨路、同乐路南光高速高架桥等5条道路(区域)的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盐田区人民政府负责对盐梅路(大梅沙段)、大梅沙内湖、深盐路、北山大道等6条道路的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宝安区人民政府负责对宝安区体育馆周边道路、宝安中心区等区域的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对龙岗中心城大运场馆周边、龙翔大道、南通道、宝坪路、锦龙大道、怡翠路、沙园路、如意路等31条道路的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对公明北环路、公明民生路、光明碧眼路等5条道路的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
(一)花卉布置工程。
3.全面修复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上破损的道板、道牙、护栏、花池等设施,选择合适路段,在行人红绿灯处试安装语音提示系统,取得效果后逐步推广。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市城管局配合。
巩固以拆除楼顶广告为重点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格查处违法设置楼顶广告的行为,维护城市轮廓线。修改《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加强对建筑立面大型布幅广告的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公路和高速公路两侧户外广告进行整治,特别是对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等沿线广告设置密集的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对侵占城市空间、影响市容景观,未经法定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予以拆除。按照减量原则,在现有基础上不再新增审批新的立柱广告,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不得补办手续。
各区在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时,应与建筑物的维修保养结合起来,同时结合地域特点和建筑物形态组织设计,因地制宜打造欧陆风格、工业技术风格、海滨度假风格、城市田园风格、文化艺术风格等不同特色、不同风貌的城市景观。主要交通干道及轨道交通沿线的建筑立面刷新方案和重点片区的建筑屋顶改造方案须由市城管局会同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等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推行新型垃圾收运系统,研究实施各区财政负担垃圾转运站运营经费、对物业小区垃圾进站转运免收费措施;督促物业小区对垃圾桶屋(点)及垃圾收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市政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规范和更新公厕导向标志(标识),增加大运会场馆、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的公厕供给;改造、购置环卫工具房和垃圾箱,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四、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市政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工程。
二、开展五项整治行动,实施新一轮"城市装修"计划,打造优美城市空间
(责任编辑:武汉三度艺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