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清理乱摆卖、查处乱张贴乱涂写、拆除乱搭建、疏导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流浪犬等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全面提升执法力度,将所有执法力量放在路面上,采取驻点与不间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运场馆和大运签约酒店周边,城市主干道和文化、商业中心,以及机场、港口、一线口岸、二线检查站等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这些区域不出现乱摆卖、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流浪乞讨等破坏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
此项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实施,市口岸办、城管局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所需经费由业主单位承担。
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
5.建成并运行大运村(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垃圾封闭式管道收运系统。
(五)及早动手,分步推进。
(五)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实施,辖区人民政府配合,2010年8月底前完成。今后要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责任,确保火车站区域及铁路沿线环境整洁。
5.在各交通干道深圳与周边城市交界处设立简洁醒目、美观大方的构筑物标志。
以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为重点,刷新鹏城,扮靓深圳,集中力量提升重要窗口门户地区、大运会场馆周边和城市中心区及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环境质量,打造一批标志性景观节点和视觉中心。特区内要全面提升,特区外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将环境整治与景观营造延伸到城市的每个角落,通过刷新城市,消除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做到点更亮,线更明,面的管理水平更高,促进城市净化、绿化和美化整体水平的提升,加快推进特区内外市容环境建设与管理一体化。
《深圳市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项工作2010年8月底前完成。
建筑屋顶改造的主要方式包括:清除屋顶杂物,修复破损设施,涂料刷新,彩色覆膜,种植绿化,"平改坡"等。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在推进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大力倡导社会参与,坚持整合资源、勤俭办事,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要建章立制,从法规规章制度层面明确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维护城市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政府、社会、市民三者之间良性互动局面。积极丰富和拓宽社会参与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市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市容环境提升行动中来。
(一)督查督办保障措施。
3.对深圳火车站、深圳西站和广深铁路、平南铁路深圳段沿线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整治的重点是结合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加强日常保洁和巡查管理,全面清除暴露垃圾、乱堆放、乱搭建,提高绿化景观水平。
2.在全市范围内基本消除黄土裸露现象,全方位提升我市园林绿化水平。市城管局负责白石路、北斗路、益田路、泥岗路、福强路等51处黄土裸露整治约17万平方米;盐田区人民政府负责对盐田港后方陆域明珠道、永安路沿线的黄土裸露整治;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南海大道、深南大道南山段、南光路、月亮湾大道等24处黄土裸露整治约3.8万平方米;宝安区人民政府负责新安二路、流塘路、107国道等38处黄土裸露整治约81.2万平方米;龙岗区人民政府负责环城南路、发展路、盛宝路、新塘街等312处黄土裸露整治约62.8万平方米;光明新区管委会负责上村社区北环路旁、光明社区广场路南侧等5处黄土裸露整治约2万平方米。
一线口岸整治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2010年8月底前完成对罗湖、文锦渡、沙头角口岸的整治,2011年7月底前完成对皇岗、福田口岸的整治。
新建场馆的环境配套工程由场馆建设单位负责;市体育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福田体育公园、罗湖体育馆、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周围的灯光夜景完善提升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其他原有场馆的环境美化工作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此项工作2011年7月底前完成。
灌木花卉方面,采取大规格盆苗下地种植的方式,选育10万盆,确保2010年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开花。迎大运花卉布置方面,2009年12月底前落实种植资金,2010年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10年8月底前完成种植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委负责,2010年8月底前完成。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
(三)交通设施粉刷翻新行动。
以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品位开展"城市设计",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提升市容环境质量。以新加坡、香港和内地先进城市为标杆,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营造工作,在建筑风格、绿化效果、花卉造型、街道家具、户外广告、公园建设、灯光夜景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精心设计,务求简洁大方、美观实用,从地面到空中,立体提升市容环境景观水平,彰显深圳年轻、开放、现代、充满活力的先锋城市品位。
此项工作由市工务署会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围绕市容整治与环境美化,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市城管局、公安消防局会同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继续推进以消防安全治理为重点的新一轮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市住房建设局负责继续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地铁建设、道路修缮和道路标识牌改造工作,及时恢复因地铁施工等损坏的道路与绿化;市水务局负责完成对福田河、布吉河与新洲河的整治,在保证防汛安全、河清岸绿的基础上抬高水面,建成完备的污水处理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做好水环境与空气质量监控工作;市农业渔业局要确保基本农田常年绿化覆盖,不丢荒,农田内无乱搭建;市公安局、民政局、城管执法局要开展联合执法,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与安置工作;市规划国土委、工务署负责做好待建地的管理,确保不出现黄土裸露或垃圾、废品堆积现象,对暂时不开发的待建地可委托有一定资质且信誉较好的花卉苗圃企业进行管理,通过建设花卉用地对待建地进行围档绿化。市区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市住房建设局配合。
草本花卉方面,针对我市8月份气候高温高湿、多台风、草本花卉生产难度大的特点,各责任单位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花卉布置方案设计,2010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2010年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花卉生产供应商,并完成草本花品种的试种实验,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在窗口门户地区、重要景观节点和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布置200万盆时花,营造一批节点花卉布置花坛。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全面完成大运会用花的施工和养护工作。
三、实施五项景观工程,建设花团锦簇的动感绿都,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氛围
(三)病媒生物控制保障措施。
(二)环境卫生保障措施。
此项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其中公厕和环卫工具房、垃圾箱改造、购置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按照4∶6分担。
(责任编辑:武汉三度艺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