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现代文化产业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资产评估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培育以版权交易为核心的各类文化资产交易市场,发展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风险投资、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积极争取全国“文化+金融”创新试点,大力推进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融资平台建设,在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平台搭建等方面给予支持。拓宽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个人依法发起组建各类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和机构,引导风险投资资金进入。支持我市商业银行积极探索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组合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其他非抵押类创新模式贷款。引导我市担保机构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展适合文化创意企业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险种和各种保险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开展文化创意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试点。积极拓展文化消费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重点发展利用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与文化旅游业紧密结合,大力推进有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现产业化。
盐田区:发挥山海自然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原创数字音乐产业和文化旅游业。
前海片区:贯彻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发挥特殊的区位和政策优势,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业、数字出版业。
34.大力发展博物馆事业。进一步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完善博物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民教育示范基地功能。不断完善深圳博物馆常设展览,丰富馆藏内容;加大对引进精品文物展览的扶持,增设“世界动物展”。探索建立深圳博物馆分馆。完成博物馆老馆改造工程,鼓励和扶持民间博物馆发展,支持专题博物馆、纪念馆和特色博物馆建设,推进咸头岭遗址博物馆、大梅沙遗址博物馆和三洲田庚子首义纪念馆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博物馆免费开放。积极开发博物馆的旅游功能,提高博物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13.提升公共文化信息服务水平。适应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和网上剧场,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的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系统和网络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和品牌文化活动服务指引,健全文化活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市民提供及时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数字出版业。重点发展教育类电子出版物、数字图书、互联网音像出版物、纸质有声读物、手机出版物等。
28.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落实深港、深澳文化合作协议,加强深港澳在演艺、展览、文学、舞蹈、戏剧、文博、人才培训、粤剧艺术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深港澳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探索合作举办“双城双年展”等品牌文化活动,实现文化资讯、演出票务、图书馆网上资源的互联共享。深化深港文化产业合作,推动两地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影视传媒等产业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共同打造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鼓励和支持民间文化交流,促进深港文化融合。扩大对台文化交流领域,推动与台湾创意产业的合作。
博物馆
8.协调推进区级文化设施建设。新规划的城市主中心区前海中心区,五个城市副中心的龙岗中心、龙华中心、光明新城中心、坪山新城中心和盐田中心按照适度高于原区级文化设施建设的标准,“十二五”期间续建和新规划一批骨干型文化设施。规划期内,福田区推进福田城市雕塑群、侨香文化馆建设;宝安区继续推进“新中心区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艺术中心、演艺中心三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南山区继续推进南山博物馆、南山文化馆新馆建设和南山文体中心改造;光明新区规划建设光明新区文化艺术中心,继续推进公明文化体育中心建设;坪山新区规划建设坪山新区文化综合体;盐田区规划建设海洋文化中心;龙岗区规划建设“三馆一城”,即公共艺术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和龙岗书城。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实现文化快速发展、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奋勇进发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国际国内文化竞争日益激烈的新态势和文化与经济加速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深圳要实现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建设目标,必须充分认识文化在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刻领会文化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意义,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快建设“文化强市”,努力实现文化发展的新跨越。为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的目标、原则、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深圳文化建设,实现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劳务工文化服务工程。加大以劳务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文化设施建设力度,精心举办劳务工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外来青工文体节,搭建劳务工参与文化活动的平台。加强对劳务工文化社团组织的扶持和劳务工文艺骨干的培训,支持企业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加大市、区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落实基层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特别是街道文化馆(站)和社区图书馆(室)的人员编制,保证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宣传文化基金逐步向社会文化组织和优秀艺术家开放。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落实中央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十二五”期间,市政府每年集中5亿元资金,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设立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市级专项资金形成配套,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展。设立深圳创意设计奖,奖励贡献突出的设计企业、设计师及设计作品。加大政府对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改善投入机制,对具有创意的优秀人才和创作进行先期投入,建立符合文化艺术创作规律的青年人才和作品的评估资助体系。
把握文化发展新情况,加强对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等文化市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创新监管政策。加快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立法,建立比较完善的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文化系统机关干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公民文化权益保障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四)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增强深圳文化辐射力。
附表
(七)完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流动大舞台演出每年不少于30场(次),流动展演每年不少于50场(次),流动讲座每年不少于30场(次)。
11.继续推进“图书馆之城”建设。进一步完善深圳图书馆服务功能,推进科技和服务手段创新,做好全市图书馆服务的示范。加强深圳少儿图书馆建设,完善少儿图书服务。加大深圳图书馆工业区、功能区分馆建设力度,完善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在居民小区、厂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布点,“十二五”期间新增200台自助图书机布点,把深圳图书馆的优质资源延伸到基层。推进区级公共图书馆总馆建设,光明、坪山新区各建成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地市级一级图书馆;加快各区公共图书馆分馆建设,形成以区馆为总馆,街道、社区(工业区)图书馆(室)为分馆的新型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市、区、街道和社区图书馆(室)资源共享和一体化服务。进一步完善基层图书馆网络和共享工程基层用户点,街道、社区和厂区图书馆(室)开辟专门的电子阅览室(区),提供网上阅读服务。加强馆藏资源建设,在保证纸质文献稳定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加大数字资源比例,不断丰富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加强阅读指导员队伍建设,建成10个阅读指导培训基地。至2015年,实现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不低于2.3册,读者持证率超过10%,公共图书馆建设接近香港和发达国家城市水平。
(一)实施市民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提高深圳城市文化品位。
(五)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努力提升深圳城市影响力。
35.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整理工作。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立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库。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承,鼓励培养后继人才,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推进有市场前景的文化遗产项目实现产业化。加大岭南特色和深圳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客家文化、广府文化的调查、挖掘和保护工作,传承深圳优秀民俗文化。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和完善党委和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投入,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22.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坚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不断扩大主流媒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运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强化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提高重大主题宣传报道的策划与组织实施水平,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为新一轮科学发展发挥导向作用。积极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社会舆论格局新变化,增强日常新闻报道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发挥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网络发言人制度,加强网上主题宣传和热点引导的主动策划,提升网络舆论管理和引导水平。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机制,坚持落实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和出版物审读制度,保护文化安全。
(责任编辑:武汉三度艺术机构)